最新!临港新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发布,来看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哪些企业投资项目可以申请实行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如何实施?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如何实行信用奖惩?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哪些企业投资项目可以申请实行承诺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约386平方公里)内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属于“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的,企业可以对于列入“承诺制改革试点承诺事项清单”的事项,自主选择是否实行承诺制。
三、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如何实施?
对于“承诺制改革试点承诺事项清单”的事项,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有关审批部门按照精简、规范、实用原则,制定企业承诺事项书,承诺事项书包括项目法人应该遵照执行的条件标准、技术规范及其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建设标准、承诺事项监管验收标准、企业承诺事项的时限和法律效力、违反承诺的惩戒措施等。
根据“两个清单”,企业自主决策是否参与承诺制。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有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试点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法人签署的承诺事项书进行公示。企业在作出承诺后依法依规自主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通过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报备相关情况。
四、对实行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如何管理?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建设承诺制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形成纵横联动协同监管体系,实现试点项目网上受理、承诺公示、全程留痕、统筹推进、动态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对实行承诺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立项规划阶段、建设许可阶段、项目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根据项目法人签署的承诺事项书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按照承诺条件和标准规范实施建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
五、企业投资项目如何开展承诺兑现复核?
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企业通过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项目技术方案、联合验收意见和全过程监管记录等组织综合评估,复核企业是否兑现承诺事项。严格兑现承诺的,除根据有关规定必须试运行外,项目可正式投入运行。对于过程中经监管或检查发现存在与承诺不一致的,在验收前予以告知提示,及时整改。
六、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如何实行信用奖惩?
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实施全过程跟踪,将企业和相关人员承诺事项书和落实承诺行为信息依法依规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对守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支持等方面采取激励措施;对失信企业依法实施惩戒措施,包括限制享受政府资金资助、在一定时限内限制适用承诺制等行政管理便利化政策。
七、《实施方案》还包含哪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措施?
《实施方案》吸纳了本市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最新成果,进一步推广简审批、优服务、强监管的改革措施应用。如推进区域综合评价;优化审图程序,逐步扩大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范围;深化推进竣工验收改革等,推动已有改革成果进一步惠及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承诺制改革试点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2、《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和淘汰类(2020年版)》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3、未达到临港新片区绿色生态指数要求,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超过国家、上海市和开发区规定指标的项目;
4、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
5、矿山、金属冶炼及用于生产、存储、装卸危险物品等高安全风险的项目。
承诺制改革试点承诺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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