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成租房年龄“分界线”?房产中介透露:部分房东因担心意外引发纠纷
近日,一则关于“60岁成为租房年龄分界线”的话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调查,不少房东和房产中介机构对60岁以上的老年租客“闭门谢客”,甚至在租房协议中明确规定“65岁以上租客不得作为独立承租人”。这一现象引发了公众对于老年人群租房权益的关注与讨论。
记者以租房名义致电北京、石家庄和济南等地多家房产中介,了解租房市场对老年租客的态度。多数房产中介表示,对于租房人的年龄,中介本身并没有明确要求。然而,部分房东会根据租房者的年龄以及身体状况来决定是否出租房屋。
济南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中介来说,是否接受老年人租房并没有特别的要求和忌讳,但一些房东会提出具体的要求。“一些房东会关注老人的年纪和身体状况,担心他们在租房期间出现摔倒、生病或死亡等意外情况,从而增加房东的风险。”该工作人员表示。
北京的一家房产中介也透露了类似的情况。他们表示,遇到租房的老人时,有些房东会仔细询问对方的身体状况,而有些人则是“一听到年纪过了70岁就直接拒绝了”。但也有房东在看到老人身体状况还不错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拒绝租房请求。
北京的张先生曾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一对老夫妻,他表示,从房主的角度来看,不愿意租给年纪大的老人的原因主要是担心老人居住风险大,尤其是意外事件的发生,如摔倒或死亡,这可能会引发纠纷,甚至让房主承担责任。
事实上,类似的纠纷已经发生过。今年6月份,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租客高先生与房东王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王先生得知租住人员中包括一位94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便以租客为“高龄失能老人”为由,认为高先生隐瞒同住人的重要信息,构成欺诈,拒绝向高先生交付房屋,并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以租客为“高龄失能老人”为由拒绝交房,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建立和谐友善的社会秩序,有损老年人权益。
针对这一现象,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的江丞华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只对租赁期限有相关的限制性规定,而对于租赁用途、使用方式以及有关限制条件等,则主要依照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针对承租人年龄限制的行为,国内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限制租客年龄的行为尚无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江丞华律师还指出,房东或中介限制承租者年龄的最大考量是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担心大龄承租者在租房期间可能出现摔倒、生病或死亡等意外情况,从而增加房东的风险。不过,房屋租赁属于平等市场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是基于双方自由意志产生的。这意味着,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承租人就同意了租房合同中约定的事项,限制条件便具有了约束力。
对于老年人租房的问题,江丞华律师建议,老人在租房时,可以增加担保人,或者约定好房主的免责条款,通过租赁合同约定相关细节,以降低房主的担忧。此外,有关部门也可以积极出台激励政策,调节老年人的租房市场环境,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优先配租到公租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群体的租房需求也日益增长。如何保障老年租客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年龄而受到歧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老年租客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和谐的租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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