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据条例》2月28日起施行 大力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1月22日,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条例》共八章四十五条,涵盖了总则、数据资源、数据要素市场、数据产业发展、南沙深化数据开发合作、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将于2月28日起施行,为数据要素创新驱动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马颜昕表示,广州即将施行的《条例》是在数据市场到了2.0阶段出现的,相比其他地方的数据法规,《条例》在一些条文规定上有着突出亮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行业数据空间等具体条文凸显务实性,这些制度有些是广州过去几年数据要素改革建设创新实践的总结,有些则是面向未来的数据要素探索框架构建。
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副局长梁文谦表示,接下来,市政数局将全面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一方面,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依托城市大数据平台,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数据产品开发,丰富产品应用。”
梁文谦还透露,广州将研究制定数据产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从专项资金、投融资、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支点,《条例》设置了南沙专章,鼓励南沙发挥其独特的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在数据要素流通、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产业发展等领域先行创新探索。
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林泽表示,《条例》出台后,将以更大力度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的建设,具体包括:支持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用网络,以科研、医疗等数据领域为切入口,开通一条数据跨境的“快车道”;争取以南沙作为算力资源、数据服务的源头工厂,协同港澳开展数据托管、融合计算、隐私计算、数据预处理和隐私保护等专业服务;力争到2026年,全球数源中心达到5万个包括政府、企业、个人在内的数据共建主体,数据流通利用覆盖20个行业,孵化出超过30个数据应用场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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